《敘事學》--- 敘述者



敘述者與真實作者、暗含作者

真實作者是生活在現實中的人,敘述者是真實作者想象的產物,是敘事文本中的話語。

敘述者一經創造出來,就脫離了作者,成為作品內的一個構成因素,而真實作者則存在於作品之外。

另外,暗含作者,又稱「作者的第二自我」,他誕生於真實作者的創作狀態之中。

「這個自我通常比真實的人更文雅,更明智,更聰慧,更富有情感。」

他的功能是沉默地設計和安排作品的各種要素和關係。

敘述者類型各種新研究

六種敘事模式:
第三人稱客觀敘事模式、第三人稱評述敘事模式、第三人稱主觀敘事模式、
第一人稱客觀敘事模式、第一人稱評述敘事模式、第一人稱主觀敘事模式。

三種敘述情境:
作者「無所不知」的敘述情境(第三人稱全知);
敘述者作為書中人物的敘述情境(第一人稱);
根據一個人物的觀察點用「第三人稱」引導的敘述情境。

熱奈特提出的四種敘述者類型:
(1)外部一異敘述型(敘述者處於第一層次不參與故事)
(2)外部一同敘述型(敘述者處於第一層次作為故事的參與者)
(3)內部一異敘述型(敘述者處於第二層次不參與故事)
(4)內部一同敘述型(敘述者處於第二層次作為故事的參與者)

普闌斯提出的四種敘述者類型:
(1)干預型(敘述者在作品中明顯表現出自身的立場和看法)
(2)自我意識型(敘述者意識到自己在寫作並經常出面說明自己在敘述)
(3)可靠型(敘述者的敘述贏得了讀者的信任,或者說讀者不懷疑他的敘述和判斷)
(4)距離型(敘述者與事件、人物和他的敘述接受者保持某種距離,這種距離可能是道德、情感、智力乃至肉體等方面的。

敘述者類型
(1)異敘述者與同敘述者:
異敘述者不是故事中人物,他敘述的是別人的故事;同敘述者是故事中的人物,他敘述自己的或與自己有關的故事。

(2)外敘述者與內敘述者
以敘述層次劃分的敘述者類型。

問:什麼叫敘述層次?
答:「一個人物的行動是敘述的對象,可是這個人物也可以反過來敘述另一個故事。然後,他講的故事裡,還可以有另一個人物敘述另一個故事。如此類推,以致無限。這些故事中的故事就形成了層次。」

外部層次又稱第一層次,指包容整個作品的故事;
內部層次又稱第二層次,指故事中的故事,它包括由故事中人物講述的故事、回憶、夢等。

外敘述者指外部層次的敘述者;
內敘述者就是內部層次的敘述者。

(3)「自然而然」敘述者與「自我意識」的敘述者
以敘述者的敘述行為劃分的敘述者類型

「自然而然」的敘述者指其隱身於文本之中,盡量不露出寫作或敘述的痕跡,彷彿人物、事件自行呈現,由此造成一種真實的幻覺。

「自我意識」的敘述者或多或少意識到自己的存在,並出面說明自己在敘述。

(4)客觀敘述者與干預敘述者
根據敘述者對故事的態度劃分的敘述者類型

客觀敘述者只充當故事傳達者,起陳述故事的作用,不表明自己的主觀態度和價值判斷,即使講到最傷心或最得意之處也保持不介入的態度。

雖然敘述者保持客觀的姿態,但不意味著作品不帶任何意識形態的痕跡,只是作品的主觀因素不在敘述者的敘述中流露,而是借助敘述結構的要素諸如情節的設置,人物的安排,或文體技巧(寓喻、象徵等)表現出來。

干預敘述者可以直接對故事中的事件、人物或社會現象發表長篇評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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